天才 发表于 2018-12-30 21:13:22

手淫文化

现代手淫可以在文化史上追溯到一个十分精确的年代,这种精确程度在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它与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Jean-JacquesRouseau)—一位狂放不羁却又十分具有自我意识的现代人——诞生在同一年,或者说几乎是同一年。它的出现与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的早期作品几乎同步,也与首次股市崩溃发生在同一个时期(读者或许还记得那个经典的笑话——在斯威夫特1917年创作的《格列佛游记》中,他写道:“贝茨先生,我的主人。”;“我善良的主人贝茨先生。”)。这一时代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启蒙运动时期。在现代史上手淫是低俗可耻的。手淫不仅仅是一个会导致实施这种行为的人疲惫、残疾、疯癫甚至失明的问题,还是一个严肃的道德问题。它是人类性生活中极特殊的一种。在手淫中,潜在的、不受限制的享乐欲望冲撞着社会道德的制约;习惯性的作为和“再来一次”的欲念挑战着良心和道德的约束。在这里,哪怕只是短暂的一瞬间,欲望和幻想淹没了道德和原则;强烈的自我意识冲破了性浴的荒原,进人到一个手淫者自己幻想出的奢华世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手淫一直徘徊于社会的不齿和自我的满足之间。

潜在的手淫者数量很大,“无论男女”,并且无须借助他人。与发生在夜间的鸡奸行为或其他不洁行为不同,手淫者不分男女。在所有非正常的性行为中,手淫是传播最广泛的一种。手淫者只需沉浸于自己“丰富的幻想”,便可获得高嘲体验。在后来的300多年里,这种曾经被认为微不足道的行为却越来越能够展现少男少女以及成年男女的内心世界,并对实施者的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以及更广阔意义上的社会秩序形成了一定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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